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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装标志
  每樘合格的塑料门窗应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注下列内容: 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颜色、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及检验员签章等。
2、包装方法
  2.1 门:门的两头和中间应用纸箱板或气泡膜包装。
  2.2 窗:为了防止施工时建筑水泥材料落入窗框内,造成清理的困难,在成品窗进行外包装之间,每樘窗的底框应采用100至150mm宽的胶粘膜覆盖。
  ① 每樘窗最好采用气泡膜缠绕包装,缠绕搭接量约占膜宽的50%;在窗框四角用剪裁好的废纺织袋、纸板或其它软质材料进行垫厚包装;窗铰、执手等位置在气泡膜缠绕包装要注意加厚;每樘塑料窗的包装应牢固,不得露出内部型材。
  ② 需到施工工地进行现场安装的散件应采用纸箱包装。
3、存放
  3.1 塑料门窗应放在通风、防雨、干燥、清洁、平整的地方,不允许露天存放;严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3.2 存放的环境温度应低于50℃,若存放在15℃以下的环境中,在使用前应在室温下(不能低于18℃)放置24h以上;存放时距离热源不小于1m.
  3.3 塑料门不应直接接触地面,底部应进行垫高;没有下框的门应倒立放置,立放角不小于70°,并有防倾倒措施;铰链位置应各处错开。
4、装卸、运输
  4.1 产品与车厢的表面要用软质材料垫好。门应倒立放置,错开铰链,沿车厢的长度方,向排放,并要有防止互相窜动碰撞的措施。
  4.2 在装卸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抛摔和日晒、雨淋,不允许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