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下午,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彭樹強主持召開大監督工作月度例會,就充分發揮大監督平臺作用,提升集團公司監督工作質效進行專題研究部署。

會議指出,2022年集團公司系列案件發生以來,包括集團公司原主要領導在內先后11人被紀委監委留置審查,5名黨員領導干部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集團公司政治生態和外部形象受到嚴重損害。靠企吃企、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屢禁不止,充分說明集團公司監督體系還不夠健全、機制還不夠完善,工作能力與要求不適應,監督浮于表面不夠深入。
會議強調,要深刻吸取集團公司系列案件的慘痛教訓,深刻反思業務監督、職能監督、執紀監督三道防線上存在短板漏洞和不足,深入剖析履行監督責任中存在的“不敢”“不愿”“不會”問題根源。堅持敢于斗爭、善于斗爭,進一步提高監督工作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突出以政治監督為引領、日常監督為抓手、專項監督為重點,落實“五責”貫通聯動工作機制,推動各項監督貫通融合,進一步形成監督合力,切實提高集團公司監督工作質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