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联络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  
 
 
    一、 招议标程序
  1、由需方介绍生产厂家和招议标小组成员。
  2、宣读招议标工作纪律。
  3、以抽签形式决定先后顺序。
  4、由需方工程技术人员介绍技术规范和要求。
  5、由供方提交有关资质文件技术标书并按顺序单独介绍单位情况、业绩和改造方案,并答疑需方提出的有关问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
  6、供方报价。(商务标书)
  7、需方综合评议选出中标单位。
  8、需方和中标签定技术协议与供货合同。
  二、 招议标工作纪律
  1、招议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确定中标单位发表的个人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为竞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公开招议标程序及评定中标原则,对参与竞标单位一视同仁,不作地区、系统限制,不准损坏竞标方的合法权益。
  3、招议标领导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竞标方的人员,不得接受竞标方的财务或其他好处,不准接受宴请。
  4、在招议标活动中,如有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议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与竞标方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属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不按照招议标会议定下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竞标方的公开承诺,签订违背会议所定原则的经济合同及技术协议,应追究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招议标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透漏会议评审有关情况,更不准透漏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 招议标报价清单
  1、供货范围:(技术规范、技术要求)
  2、价格:(原材料以吨计)
  A、 设备费(材料费):
  B、 运费:
  C、 安装调试费:
  D、 总计(含税价格)

  3、报价单位:
 
 
 
     根据国家经贸委 《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和省经贸委豫经企 [1999]
284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洪翔劳[1999]11号"关于成立公司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招议标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要求。为加强公司设备(材料)的招议标管理规范物资的采购订货行为,保证物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工程造价,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 招议标组织机构
  1、物资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书记 总工程师
  成员:质检部长 财务部长 物资部长 生产部长 市场部长
  监事成员:洪翔公司审计室主任、纪检监察干事、工会办公室主任、法律干事、龙源公司工会主席(生产部、质检部有关专工和物资部有关人员及技术人员,可作为临时成员参加工作。)
  2、物资部负责招议标具体工作,拟订招议标时间、地点、通知与会有关人员,组织招议标会议。
  二、 招议标范围及方式
  1、 凡公司生产大修、技改工程(零购)及小型基建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已形成采购批量且一票结算在5万元以上的均属招议标范围。
  2、 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和大批量的材料上报一级领导小组组织招议标。
  3、 仅有一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不可预见的事故检修急需的物资可不执行招议标。
  4、 因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批量不大、金额较少,一般采取邀请招议标方式,既以会议形式邀请供方单位公开竞争,比质比价,再择优采购中实施监督制约。
  三、 招议标的必备条件
  1、 招议标的设备及材料以按公司有关规定,完成立项和审批程序,资金落实经有关部门审批完毕的书面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2、 采购的物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齐全,供货范围清楚,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能满足采购定订货的技术条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图纸资料。
  3、 物资部会同质检部及使用单位选择至少三家具有合格资质、有履约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厂商作为招议标的竞标单位。
  4、 再特殊情况下,经招议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许可,只有两家供货单位也可以进行招议标工作。
  四、招议标工作程序
  1、 审查参与竞标厂商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授权委托证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其他信誉证明。
  2、 使用单位介绍招议标物资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要求等有关情况,然后供需双方公开进行技术答疑。
  3、 每一竞标单位(其他竞标单位回避)分别在会上介绍企业概况、生产、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保证性能、质量的措施以及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谨。也可以对技术规范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
  4、 物资部对竞标单位明确提出订立商务合同的主要条款,一次性报价的组成、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量保证等有关具体要求,竞标各方对能否接受应在书面报价时表明态度
  5、 竞标单位以抽签方式依次分别进行书面报价。
  6、 招议标与会人员对各竞标单位实施技术和商务评定,经全面综合比较推荐预中标单位。
  7、 确立中标单位,宣布招议标结果,此次招议标会议结束。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由质检部签订,并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合同会签,合同会签生效后,招议标工作全部完成。
  五、评定中标单位的原则和方法
  招议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除依据报价水平外,还要考虑竞标单位的生产及经营业绩、经验、技术能力、质量、服务水平、信誉及交货期限等因素,实施全面综合评价。评定中标单位应在招议标会议上集体讨论,有不同意见应充分协商,以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作为唯一出发点。实行个人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对会议上形成的初步意见,排出预中标单位顺序,由招议标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中标单位。
  六、招议标工作纪律
  1、 招议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确定中标单位发表的个人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 为竞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公开招议标程序及评定中标原则,对参与竞标单位一视同仁,不作地区、系统限制,不准损坏竞标方的合法权益。
  3、 招议标领导小组成员不得私下竞标方的人员,不得收受竞标方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准接受宴请。
  4、 在招议标活动中,如有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议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与竞标方串通损坏公司利益的属严重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不按照招议标会议定下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竞标方的公开承诺,签订违背会议所定原则的经济合同及技术协议,应追究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招议标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透漏会议评审有关情况,更不准透漏公司的商业机密,如有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